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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文明文旅集团 | 张普然文化产业《鉴典》:在创新中传承
来源: | 作者:复兴文明 | 发布时间: 2019-06-28 | 840 次浏览 | 分享到:

面对传统文化,我们总是在讨论一个永恒的话题:传承与创新。如果仅仅从字面上去理解,传承与创新这对概念看起来其实是有矛盾的。在中国传统思维中,对传承的认可往往要比对创新的鼓励来得容易和常见。因为传承意味着获得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创新则要承担不稳定的风险。中华传统文化拥有一个内敛型的文明内核,这是一个在儒家意识形态的指引下以宗法社会的规矩来框定人们生活规范的文明,这样的文明天然地需要稳定,因而也就天然地对传承更为重视。

祖训、家法、先贤、往圣……所有这些概念无不是对传承思维的一种直接反映。但是涉及创新,则往往阻力重重。传统上,我们这个民族往往更愿意接受,而不是创造。这种民族性在近现代以来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当全世界都在进行创新并从创新中获得巨大的发展力量蓬勃向上时,中华文明不可避免地衰落了。

当然,中国古代并不是没有在文化上的创新举措。第一次文化创新,是在三千年前。彼时,周族刚刚取代了商人,成为天下共主,开创了号称八百年基业的周王朝。在西周建国伊始,主持政务的周公旦便开创了一整套礼仪制度,达成了中华文明在文明礼仪这一文明硬核标准上的进步。在西周之前,中华文明有没有礼仪制度?毫无疑问是有的。殷商文明就拥有一套完善的法天敬鬼的人牲制度,当然这种礼仪制度很残酷,为我们现代文明人类所不齿,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那就是一种进步的礼仪制度,甚至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被周人仿效。周公旦的伟大贡献,在于摒弃了殷商那套反人类的人牲献祭制度,取而代之以文明和谐的礼乐文化,用音乐和礼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天下之人遵从王化,从而达到巩固周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令周文明拥有比殷商文明更加强大的发展动力,在文明的道路上长远地走下去。

第二次文化创新来得更加澎湃,那是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春秋时代,诸子百家争鸣于世,大量新思想、新文化层出不穷,争奇斗艳,极大地带动了整个中华文明在思想文化上的“大跃进”。有学者甚至认为,论及人文思想的大爆发,整个人类历史上也仅有古希腊的雅典学派以及后来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才能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相提并论。今天我们在保护、开发文明资源和文化传统时所触及的绝大部分思想内容,都来自春秋时期,儒家、道家、法家、兵家、阴阳家、纵横等学派开创了一个又一个崭新的哲学思想研究领域,对后世的中华文化、中华文明的发展和进步都起到了不可磨灭的巨大推动作用。正是因为有了这第二次文化创新,中华文明在此后的两千年时间才充满了力量,成为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拥有完整而多样化的思想意识形态体系的强大文明,中华文明绵延至今不曾断绝也很大程度上要感谢这第二次文化创新浪潮的贡献。

第一次和第二次文化创新不同,中华文明在古代的第三次文化创新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志性事件和时间节点,而是纵贯了从宋元到明清的八百多年时间。这一时期,儒家文化对中华文明创新的阻力开始凸显,长期被儒家文化统治的中华文明,开放性和包容性开始衰退,对新的思想创造的渴求度也大幅下降。从宋代开始,对儒家思想文化的创新萌芽开始出现,但一开始的发展相对比较缓慢,直到明代才接近完成儒家文化“革命”,诞生了阳明心学这样伟大的“2.0版儒家思想”。但是,这一次漫长的创新并没有在文化制度上诞生重要的成果,并很快随着明清交替的历史进程,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

此时的中华文明,已经变得岌岌可危了。随着清朝统治者保守主义思想的进一步加固,创新行为已经远离中华文明的核心。直到几百年后,当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轰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中国被迫进入近代之后,新的创新力量才开始酝酿。

应该说,在几乎整个中华文明的古代时期,文化领域的传承是意识形态的主流,创新仅仅是局部、短暂的间歇性文化现象。这样的历史渊源要求我们在今天讲文化创新,需要厘清一个重要的概念:到底是传承为重,创新辅之?还是创新先行,兼顾传统?首先要肯定的是,谈到文化,就肯定离不开传承。但是,如果仅仅是对传统文化“复制”“粘贴”这种机械的传承,没有面向未来继续开拓的能力,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传承要想有意义,必须要创新,这已经成为业界共识。通常的思维认为,只要能够在继承传统文化基础上做出创新,就是把文化产业做好了。

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思想将更进一步:对于文化产业来说,要从创新中传承,而不宜在传承中创新。

这个提法有道理吗?不仅有道理,而且有例子。相较于文化领域,中华文明在国家政治领域的创新活动频繁且多,或者更确切地说,中华文明在古代的每一次文化创新实际上都捆绑了政治创新。西周的礼乐制度、春秋的百家争鸣、汉代的尊奉儒学、唐代的包容开放以及宋明理学的发展,既是文化创新,也是政治创新。在这之中,尤以秦汉之际的创新与传承值得我们重点探讨。一般认为,汉承秦制,汉朝主要是从秦朝继承了文化和制度,是典型的“传承带动创新”。但如果我们仔细地考察秦汉交替之际的政治、文化历史,就会发现,这一说法存在严重的问题。

※分析案例 秦朝统一中国的原动力是什么?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王朝,这个朝代本身在创新之路上走得非常远。在政治上,秦朝第一个创造了“皇帝”这一国家元首头衔,同时更本质的政治创新在于摒弃了周代的分封制,以更先进的、更易于管理的郡县制取而代之,对更大、更先进的中国进行更行之有效的管理。秦朝选择一个跨度非常大的创新,其中的胆略和愿望可见一斑。而这种创新意识早在秦统一天下之前的秦国时代,就已经有所彰显。

战国时代,举世大争,七雄并列,逐鹿天下。在战国七雄中,秦国最初并不强大,甚至与东方的齐国、魏国等大国比较,均处于劣势。秦孝公时期,卫鞅进入秦国,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施行“商鞅变法”,一举改变了秦国积弱的面貌,用很短的时间就将被魏国逼得失地丧权、退守关内的秦国,变成了睥睨天下的虎狼之国。商鞅的变法措施,在当时堪称巨大的创新,很多内容甚至与之前的周政走了完全不同的道路,强力的革新创造了划时代的强国,造就了当时唯一有能力统一天下的超级大国。秦国的发展历程和骤变给后人以这样的启示:传承固然重要,但如果只知传承,就会变得裹足不前。

然而,秦国崛起之时的创新,是一种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选择的激进之路,它的传承过于不足,因此导致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极不稳定,也就酿成了秦朝的短命悲剧。到了西汉时期,刘姓宗族继承了秦朝的“皇帝”头衔,却没有完全照搬秦朝的郡县制,而是以看似相对低效但符合汉初国情的“郡国制”来替代。汉初,分封制和郡县制同时存在,这种创新事实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而且通过这种创新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周朝分封制的某些优点,并在之后的百年时间里实现了平稳过渡。

如果说秦朝的创新步子迈得太大,从而导致了诸多社会问题,那么汉朝的创新看上去则更加接地气,更加稳妥。这其中,以创新来带动传承,就是汉朝在创新的同时保持稳定的不二法门。汉朝的创新措施中,传承周朝以来的各种政治制度和文化内涵始终居于重要的地位,无论汉初无为而治的黄老治国理念,还是汉武帝、汉宣帝时期积极进取的法家精神,抑或是后半程的儒学当国,汉朝文化创新和政治创新始终恪守一个原则,那就是在创新的时候绝不丢弃传统,并通过创新来带动传统适应新的时代。

由此可见,在创新中传承是中华文明古往今来一以贯之的智慧,从古至今,这样的智慧始终指导并引领着我们这个民族披荆斩棘,开拓进取。我们今天搞文化产业,复兴文明,就要学习这种智慧。目的决定方法,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如果不加以创新和变革,就没有生命力,也就无法与当代社会相适应。创新的目的是使传统文化恢复活力,创造性地转换为现代文明,生生不息,世代绵延。尊重传统并弘扬传统,不是沿袭传统,而是适应时代要求,吸收新思维、新概念,对传统进行新诠释,推陈出新,从而丰富文化内容。创新的形式多样,可以在非物质文化基础上增加新内容,使之更适合当代人的生活方式;也可以运用现代科技制作非物质文化产品,使之转化为现代文明产物。

※分析案例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传承?

在今天我们进行传统革新的文化产业化道路上,创新带动传承也有着鲜明而典型的案例可供借鉴。先谈反面的例子,如近年来炒作热度非常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称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会逐渐被人淡忘。淡忘的结果就是被忽略、被毁坏,甚至是灭绝。但是,我们一直以来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和做法确实值得警惕——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其已经或即将处于毁灭与消亡边缘时,才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进而采取一种被戏称为“临终关怀”式的抢救性保护。这种被动的保护完全没有创新性可言,因为这种保护从根本上说,就是以单一地“存留”为出发点,甚至功利性占主导地位,以“申报”为最终目的。于是,重申报,轻保护,成了我们国家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仅有的一点可笑的被动行为。迄今为止,中国申报成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有真正变成可以持续性发展、延续的活态文化,始终在没有创新的“保护”下“苟延残喘”,如果这种情形不改变,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终有一日会步入可悲的历史宿命,成为再也无人问津的“死掉”的文化。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很多传统文化表现艺术都面临着极大的窘境。譬如我国著名的国粹昆曲,这种不以物质为载体的文化形式在社会生活的内容和形态都发生了极大变革的今天,要如何保护,又如何传承下去?从创新带动传承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答案一目了然——真正要保护的昆曲并不是某个具体的戏曲作品,也不是某些流传古今的乐器、乐谱,而是在一代代教学、模仿和社会接受中传承下来的艺术形式、技艺和审美趣味,而这些东西必须要随着社会生活内容的变化而改变,在创新的表现方式和新时代的文化生活内涵中达成传承。再就民俗的保护来说,假如一个村落民俗的物质形态被完完整整地保存下来,而原来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群体的生活方式和群体认同感却已消失,那这种民俗遗产还存在吗?如果我们需要这种民俗继续存在,那么是否应该用某种行之有效的创新,让这种民俗活动的内涵得以延续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给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许多学者对这种文化遗产能否得到保护持怀疑态度,因为按照传统的历史主义观念,一定的文化形态是相应的社会物质基础的产物,随着社会物质生活基础的改变,建立于其上的文化形态也必然要改变。而同样是对传统文化进行传承,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引发持续性高热关注的“又见”“印象”系列文化展演,则窥见了创新的门道,将创新与传承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表现形式上大破大立的创新,引领了文化活态的传承。

※分析案例 《又见平遥》:什么样的舞台剧颠覆传统?

“又见”系列中最著名的《又见平遥》为例,这是一部以山西平遥古城的真实历史为题材的大型实景演出。山西省为此投资了上亿元,在平遥古城西门外修建了一座专门上演该剧的剧院,自2013年公演后,已连续上演一千多场,观众超过百万人次,各方好评如潮。《又见平遥》最大的创新,在于把表演搬到了古城外一个巨大的剧场里,在剧场中实景还原了一百多年前平遥民间生活的活态。不同于传统的舞台剧,《又见平遥》在表达上的创新令人耳目一新,这是观众欣赏方式的创新,也是传统文化在自我表达上的一种创新。一般的戏剧,是观众坐着看,通过舞台效果的变化把观众带入不同的场景。《又见平遥》整个剧场根据情节分成不同的场景,每个场景既是舞台,也是观众席,观众不仅仅是观看者,同时还是表演的参与者,是这部剧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平遥的魅力之处,是人文精神,是明清建筑,是晋商民俗,而这一切都完美地呈现在一个现代化的空间中,并通过优秀的舞台造型和灯光设计,再搭配动人的宏大剧情,全景式地再现了一百多年前平遥城鼎盛时期的时代风貌。

我们要做的既不是对传统文化的全盘继承,也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缝缝补补,而是全面创新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复兴中华文明!从这个角度去看待这件事,它的体量是非常巨大的,甚至是从根本上去创新文化产业模式,这种程度的创新绝不是仅仅在保守的传承中能够取得的,我们必须发挥主动性,在伟大的创新浪潮中去传承中华文明,用创新带动传承,用创新延续传统,用创新让古老的文明在新时代焕发光彩,在未来始终昂扬挺立。

关于创新,还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就是在具体的文化产业及文化项目操作中,必须将创新落到实处。换句话说,就是要弄清楚创新的内涵,解决什么才是创新以及如何创新的问题。